澳门沙金官方网站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落实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各类奖学金评定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奖学金获得者需两项条件同时具备。
(一)各类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一、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与集体活动,生活俭朴,身心健康。
(二)各类奖学金评定的金额、名额及具体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全院1-2名。
2、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为班级第一;
(2)修学年限内无违纪现象;
(3)修学年限内无挂科现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全院20名。
2、申请条件
(1)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为班级前20%;
(2)修学年限内无违纪现象或违纪已解除并期满一个月;
(3)本学年内无挂科现象。
三、各类学生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年度内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为社会、学校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名额不限。按照二级学院土建、学生工作部审议、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综合素质奖
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元,名额为班级9%。综合素质奖获得者当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必须在班级前20%,本学年内无挂科现象。
3、学业成绩奖
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800元,名额为班级2%。学业成绩奖获得者当学年度内学习成绩必须在班级前5%,本学年内无挂科现象。
4、助理班主任奖
分一、二等两个等级。助理班主任一等奖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1000元,名额为30%;二等奖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500元,名额为35%。助理版主恩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当学年度考核成绩应为优秀,二等奖获得者当学年度考核成绩应为良好以上。
5、科技学术奖
科技学术奖用于奖励学年度内在科技发明、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定,申请名额不限。奖励额度及金额依据学生手册确定。
6、优秀学生干部奖
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500元,名额为学生人数的4%。具体条件为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责任心强,富有创新性,工作业绩突出,学习成绩良好,为当年度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获得者。
7、文体竞赛活动奖
文体竞赛活动奖用于奖励由学校组织参加并获得市级及以上文体竞赛活动名次的学生,由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定,申请名额不限。奖励额度及金额依据学生手册确定。
8、社会实践奖
用于奖励年度内在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公益活动中涌现出的事迹突出、影响广泛的优秀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500元,名额为学生人数的2%。
9、民族团结进步奖
用于奖励思想道德高尚、学业成绩突出、实践锻炼积极、为民族团结进步作出贡献和表率的学生。奖励额度为每人每年500元,名额为学生人数的8%。
四、国家助学金
1、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为全院的28%,资助标准为:特殊困难学生(占全院的5%)每人每年4000元;比较困难学生(占全院的18%)每人每年3000元;一般困难学生(占全院的5%)每人每年2000元。
2、申请条件
(1)修学年限内无违纪现象或违纪已解除并期满一个月;
(2)经学校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